苏州市作为长护险实施的15个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基本建立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政策体系。
苏州市医保局透露,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长期护理保险第二阶段新政,这是对第一阶段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完善升级。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整:适当提高待遇享受标准、调整失能评估分数段、水平调整筹资,并将进一步探索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工作。
提高待遇享受标准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第二阶段将进一步提升失能人员的护理保障水平,机构护理标准由中度20元/天、重度26元/天提高为中度23元/天、重度30元/天。
居家护理上门服务时长由每月20-24小时提高至每月26-30小时。享受居家护理服务的中度失能人员,每月服务13次,每次服务时间2小时。重度失能人员,每月服务15次,每次服务时间2小时。
调整失能评估分数段
综合考虑苏州市人口特征、服务资源、政策导向等因素,对苏州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标准予以进一步完善,稳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覆盖面,拟将重度失能评分区间定为0~51分,中度失能评分区间定为52~100;轻度失能评分区间为101~169;正常为170分。降低了评估准入条件,将惠及更多的失能人员。
继续暂免个人筹资
长期护理保险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筹集。第二阶段仍采用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医保基金划转多元筹资模式。个人缴费暂免征缴。
对于待遇享受人群,个人适度分担护理费用。享受居家护理服务的参保人员按每小时2.5元的标准支付给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其余护理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实时救助人员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在同类城市中,苏州市的个人负担程度也属于较低水平。
探索居家医疗护理
目前国家卫健委联合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市场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推进情况,鼓励定点居家护理机构提供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细化生活护理、医疗护理待遇,探索开展居家医疗护理工作。居家护理普通护理员标准每小时40元,医疗护理员服务为每小时50元。
对长护险很关心?还有些问题需要解答?
苏州市区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对象有哪些人?
答:苏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哪些人可以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答:参加苏州市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具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且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生活不能自理,经过一段时间治疗病情稳定后,需要长期护理的,经失能评定和资格认定,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失能等级评估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
①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提出代办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②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向商业保险机构提出评估申请;
③商业保险机构经审核通过后,受理失能等级评估申请,安排专业评估机构上门评估;
④评估结论作出后,经复核、公示均无异议的,商业保险机构和专业评估机构共同出具评估结论书并送达至参保人员;
⑤失能等级评估达到中度或重度的参保人员,其长护险待遇自失能等级评估结论书作出次日起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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