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月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出台的《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做好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工作的通知》,并就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关心的就业问题一一解答。
省人社厅副厅长张宏伟介绍,12条新政包括社保惠企、就业稳企、服务便企、兜底保障等,聚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和行业,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市场阻隔、用工紧缺、负担较重等突出问题,加大稳岗返还、社保缓缴等政策支持力度,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初步测算,随着政策的落地落实,全年可为企业降本减负超过250亿元。
社保惠企政策
突出“降、缓、返”
持续降低社保费率。去年江苏社保降费共为110万户企业减负超过138亿元。今年仍将延续这一政策,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维持在1%,其中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分别为0.5%;工伤保险基金备付期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费率下调50%,平均费率仅为0.53%。
允许缓缴社保费。今年,困难企业可以继续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企业受疫情影响较重,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省人社厅正在制定政策,允许这些企业阶段性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企业滞纳金,不影响职工社会保险权益记录。
提高稳岗返还额度。去年,省人社厅将稳岗返还对象从企业拓展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扩大了受益群体。今年重点在精准性上下功夫,对大型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仍按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同时向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倾斜,将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就业稳企政策
突出“补、贷、奖”
就业补贴政策重在扩面提速。建立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全口径信息交换机制,通过大数据比对,实行“免申即享”,对吸纳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保、培训等补贴,努力做到“应享尽享”。加快落实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对企业为女职工实际缴纳的社保费按规定给予补贴。
信贷支持政策重在扩量提效。去年,全省共发放富民创业担保贷款117亿元,年均增速达50%以上,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从中受益。今年,进一步优化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初创市场主体给予倾斜,力争发放规模不少于去年。试点实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苏岗贷”,对吸纳就业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民营企业和创业企业,提供免抵质押贷款及优惠利率支持,缓解企业反映强烈的“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
就业见习政策重在扩量提质。去年,省人社部门圆满完成了“三年十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今年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组织实施“五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并列入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积极鼓励中小微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积极申报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及时向企业兑付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对留用率达50%以上的,每留用一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年底前见习基地与学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未满的,再给予见习基地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服务便企政策
突出“招、引、培”
优化企业招聘用工服务。及时与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对接,动态更新项目企业清单,设立人社服务专员,完善“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提供员工招聘、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等服务。深化劳务协作机制,扩大劳务协作范围,建立地区间劳务协作联盟,“点对点”引进外来劳动力。建立用工余缺调剂机制,帮助企业搭建共享用工信息对接平台,支持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业的企业就地就近向用工紧缺企业输送富余员工。
联动开展招才引才活动。部门联手、上下联动开展江苏招才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百企万岗技校行等活动,举办“百校万企”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为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技工荒”。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国家部署,省人社厅正在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的具体办法,允许基金结余较多、保生活政策有效落实的地方再拿出4%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并向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采取订单式、定向式和项目制等培训方式,对在岗职工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增强其适岗转岗的技术技能素质。
兜底保障政策
突出“密、牢、实”
织密失业人员保障网。根据国家部署,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今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深化失业保险“畅通领、安全办”专项行动,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全省同办,开通24小时网上受理平台,确保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等待遇。
筑牢困难人员就业网。当前省内外疫情多点散发的严峻形势,对基层治理和疫情防控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各地普遍反映人手短缺。省人社厅大力支持各地在村、社区紧急开发一批卫生防疫公益性岗位,协助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临时性卫生防疫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实现互利双赢。
抓实失业风险防范网。加强就业失业监测的针对性,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企业、中小微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作为监测重点,协同工信、商务、统计等部门及时准确掌握企业用工、裁员等变化。提高监测频率,对有中高风险疫情的地区,将监测周期由月报改为半月报,疫情严重的地区改为周报,并建立重点领域风险研判和联合处置机制。(作者: 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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