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为期2天的苏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圆满结束。对苏州开展创建工作以来的创新举措、工作成效,评审组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创建工作给出建议。苏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唐晓东出席活动。
在省级初评中,评审组听取了苏州创建工作情况介绍,就创建工作进行了领导访谈及延伸访谈,现场检查了食品相关单位,并在评审前委托有关机构对部分点位开展暗访检查。
在评审组给出的初评反馈中,多次提到苏州的创建工作“成效明显”,主要体现为创建组织高效统一、“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创建举措扎实有效、创新监管亮点突出以及社会共治成效显著五个方面。同时,针对苏州在下一步创建工作中有待改进的方面,评审组建议苏州在更高站位巩固深化创建工作,以更高标准统筹推进重点任务,用更大力度营造共建共享氛围,以更硬作风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苏州是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和产值均居全省前列。自2021年11月被纳入国家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第四批试点城市以来,苏州紧紧围绕“让人民吃得放心”工作目标,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和抓手,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动食品产业保持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全省食品安全考核中,苏州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次。
唐晓东表示,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对苏州下一步创建工作、推动实现全市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对此,苏州将以更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坚持共治、共建、共享,广泛动员力量,形成全方位全链条合力,推进创建工作再上新水平、新台阶;将以更实的工作举措确保整改到位,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全新变化;将以更高的创建标准打造“苏州样本”,在增进民生福祉、服务市场主体以及助推高质量发展上展示更美“苏州食安窗口”。
省评审组成员、苏州市食安办负责人及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评审活动。(作者:贺吉 吴采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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