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不可复得的瑰宝,对文物的任何施工都应格外审慎,不能草率动工。胡乱“保护”,本质上也是一种破坏,虽然这和故意推倒文物盖楼性质不同,但后果一致,都会给历史文化遗产带来灾难。
辽宁省绥中县小河口的“野长城”,究竟是否被水泥抹平?据《光明日报》报道,9月27日国家文物局正式公布调查结果:小河口长城涉及抹平有三标段,存在洽商过程不规范,记录不完整,未按照规定报批等问题,且确有使用少量水泥……
从最初网友“看图说话”的义愤,到涉事专家出面澄清“不存在问题”,再到国家文物局认定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野长城被抹平”事件“反转”“再反转”,跌宕起伏间,事情的原委越来越清晰。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这种一波三折,就是一个探究真相的过程。但文物保护不只是一个学术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
小河口的“野长城”被施工毁容,不复昔日神韵,已成事实。纵使再小心修复,损伤恐怕也难免。木已成舟之后的讨论和波折,除了引人唏嘘之外,于现实的意义已大打折扣。也不光是小河口的“野长城”,给长城贴瓷砖、给黄河加栏杆、给珠峰修电梯之类不伦不类的事情也时常发生,事后的讨论再深入又有什么用呢?
一些地方着力修复文物,出发点是好的,不能说他们没有保护文物的意识,只是这种意识很多时候变成了一种想当然的“意志”:往往说干就干,缺乏必要的议事程序、论证过程,结果不仅没有起到保护文物的作用,反而给文物造成了损害。文物是不可复得的瑰宝,对文物的任何施工都应格外审慎,不能草率动工。胡乱“保护”,本质上也是一种破坏,虽然这和故意推倒文物盖楼性质不同,但后果一致,都会给历史文化遗产带来灾难。
如何避免这种伤害?一个最直观和可靠的办法就是“想好了再动手”。文物保护事关全民,且有其专业性,在修复之前,应以必要的形式公开施工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充分讨论和论证之后确定科学可行的方案,最后在公众和专业部门的监督下实施。把讨论和论证的“一波三折”前置于动工之前,而不是留到动手施工之后,很多问题就来得及纠正,很多伤害就能及时避免,历经千百年风霜雪雨的文化遗产,就不至于毁在轻率里。
“往者已不及,尚可以为来者之戒。”小河口“野长城”的教训我们应该吸取。不妨借此问一问,横亘十余个省份的古长城,还有多少地段需要去悉心呵护?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大量濒危文物,应该怎样进行科学的保护和修复?充分讨论、论证,谋定而后动,是起码的遵循。哲人说“只有傻瓜才会第二次跌进同一个池塘”,谁都不希望看到这样的荒唐出现。作者:李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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