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
今年10月底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将基本实现按月足额支付
据苏州市人社局消息,全市范围正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运行提质增效年行动。行动目标是,今年10月底,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管理、总包代发、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保证金等各项保障制度运行质效明显提升。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按月支付农民工完成工作量的全部工资。
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项目坐落在吴中区横泾街道,该项目于去年7月开工,预计明年10月竣工。昨日,在施工现场,中建一局项目负责人王晋向记者介绍,目前工地有农民工近200人,工程严格落实项目实名制管理,从开通实名制闸机、签订工资代发协议、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等方方面面,进一步细化分解管控流程,通过与农民工签订电子劳务合同,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同时创新采取“星璇智慧安全帽”考勤举措,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项目开工至今,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王晋介绍,“星璇智慧安全帽”装有芯片,具备实时定位功能,工人几时进入工地,在什么工位呆了多长时间等等,都有详细的轨迹记录,从而实现考勤全周期跟踪。此外,安全帽设有“一键求救”功能。当天,记者在项目管理办公室的电子显示屏上看到,“星璇项目管理系统”设“工期管理”“安全管理”“劳务管理”“项目人员现场行为”等多个功能模块,点击“劳务管理”,进入考勤管理页面,选择登记表上任何一名农民工,其每天进入工地后的轨迹详情一目了然。
苏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苏州市治欠办”)近日印发《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运行提质增效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今年10月底,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各项保障制度运行质效明显提升,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按月支付农民工完成工作量的全部工资;不能全部支付的,每月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应付全部工资的80%,且原则上各工种工资支付标准不低于280元/日(除辅助工、小工外),剩余工资每月结算清楚,3个月内全部付清。
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运行提质增效年行动,旨在推动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持续巩固和提升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运行质效,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推动在建工程项目高质量实现保障制度全覆盖、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
2020年8月,苏州在全省范围内首次提出工程建设领域“月结月清”的概念。今年年初,苏州市治欠办在前几年连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提质增效年行动,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和行业监管,高标准高质量推行月结月清,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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