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制发优待证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12月16日,吴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举办2022年度优待证制发工作媒体通气会。本次媒体通气会主要围绕吴江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召开,吴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李震乾以及该局双拥工作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部门出席。
李震乾通报了吴江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情况。今年4月初,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确定吴江区江陵街道作为苏州市优待证制发工作唯一试点地区,标志着苏州全市优待证制发工作正式启动。在吴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导和帮助下,江陵街道圆满完成试点任务,为苏州市优待证制发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也得到了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充分肯定。按照“政策先学、组织先建、试点先行,全员培训、全面保障、全程督导”的工作思路,吴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全区共申领优待证约24000人,已收到证件20000余张。
据了解,2020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优待证制度”,逐步为退役军人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统一制作颁发优待证。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将国家发放优待证写入法律。2021年12月13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布《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发放优待证。12月14日,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国家启动仪式后,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立即着手开展了相关政策学习、业务培训,并在内部征求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特殊情形处置办法和政策口径,强调此项工作是2022年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最重要工作之一。
从本次通气会上获悉,退役军人优待证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优待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持证人凭优待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待服务。目前,持证人凭优待证可以享受四方面的优待:一是国家提供的面向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主要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二是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服务。三是各地提供的面向本地持证人的优待服务,主要是省级层面为主。四是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后续,退役军人事务部和地方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不断拓展优待领域,提高优待证的 “含金量”,切实增强持证人的荣誉感、获得感。
哪些人可以申领优待证以及如何申领?吴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科费雯介绍,优待证申领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简称“三属”对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对象,可根据意愿选择申请其中一种优待证。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在办理流程上,申请人原则上向户籍所在村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证件,完成建档立卡并进行申领。吴江外来人口众多,外地籍退役军人可以在常住地申请户籍地优待证。也可在常住地申请常住地优待证。目前,因江苏省尚未明确申领条件,暂时无法办理,要有序引导申领对象向户籍地省份申请。《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明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建档立卡。未建档立卡或已建档立卡但信息不完善的应前往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明材料,如有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证明材料的也需提供。先完成建档立卡后,再申请办理优待证。(作者:吴采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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