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全社会优秀企业家、创业者、孵化载体功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退役军人创业扶持,近日,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启动建设苏州市退役军人“创业导师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导师库”由各县级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推荐的各行各业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组成,旨在集聚优质创业资源,提高扶持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退役军人创新创业能力,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导师库”项目从2023年开始启动,首批入库不少于10名。
二、选聘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拥护国家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热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优良,能够客观公正地胜任相关工作。
4.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熟悉退役军人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法规,从事创新创业相关理论研究工作,熟悉创业环境和发展趋势,能较为准确地预判行业市场发展前景,为创业者提供方向性指导建议,实践经验丰富。
三、专业要求
申报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一定理论水平或一技之长的创业者,具有丰富的创业实战经验,创立企业稳定运营10年以上。
2.具有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企业高管任职经历,能从开拓市场、企业运营和团队管理等角度给予创业者指导帮助。
3.具有市场监管、税务、财会、金融、法律、人力资源等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或从事相关实践的人员。
4.投资机构创始人、合伙人或高管,有成功投资案例,能为创业者提供全流程或部分环节的具体指导。
5.从事就业创业服务资深工作人员,能为初期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创业指导、支持和服务。
四、推选流程
按照“个人自荐、县级市(区)推荐、地级市审核”的程序,逐级遴选“导师库”人选。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各县级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参加,并提交以下材料(可通过电子邮箱报送):
1.《苏州市退役军人“创业导师”申报推荐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
2.在职证明(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3.工作业绩及专业能力相关佐证材料;
4.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5.参加退役军人创业指导等服务相关活动佐证材料;
6.其它与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相关的证明材料。
◉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8月31日
◉各县级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方式
(二)县级市(区)推荐
各县级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已申报的退役军人创业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局。
(三)地级市局评审
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四)公布备案
“导师库”名单确定后,将在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并向创业导师颁发聘书,聘期3年。
(五)作用发挥
各县级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按照“一人一档”标准建立台账,积极组织活动,深化对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研究指导,切实对退役军人创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对入库人员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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