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江苏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办法》《关于加强苏州市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经单位申报、资质核实、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环节,日前,苏州市立医院北区正式挂牌苏州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定点医院,成为继苏州永鼎医院之后我市第二家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定点医院,也是首家优待定点三甲公立医院。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免收普通门诊诊察费(包括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方便门诊费等非专家非特需类诊察费);提供体检费15%的增值项目服务。
专项服务包括:专用标识——有明显标识和指引牌; 专用窗口——设立拥军优待窗口;专用休息区——康复院区门诊设置拥军优待专用休息区,提供茶水;专用病房——康复院区设置1间拥军优待专用病房,其他病区可根据需要增设;体检专项——需提前预约,预约到同一天超50人的,医院设体检专场服务。
住院期间,对入住医院的优抚对象,医院安排病房慰问;优抚对象在住院期间过生日则送生日礼物;每年8月1日对在院优抚对象进行节日慰问。
门诊就诊时,行动不便者由专人带领,协助办理挂号、就诊、住院等手续;优先保证挂上专家门诊号,如遇专家号无号时可加号。急诊就诊,可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会诊转院,对需要上级医院专家会诊或需前往上级医院就诊、住院的,可协助联系。
同时,定期开展“拥军优抚健康行”活动,加强在院优抚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优抚对象在红色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开展定期巡回医疗活动,积极为院外优抚对象提供医疗服务; 建立国防教育基地。
开通优待权限步骤如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首次到市立医院北区或院康复医疗中心(苏州市康复医院)就诊,需前往优抚专项收费窗口开通优待权限。
具体步骤如下:
1.需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含电子医保卡)、优抚对象证明(如退役军人优待证)原件及复印件。
2.收费处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后,建立优抚对象档案,开通优先就诊权限,并留存人员证明复印件。
3.领取挂号单,挂号单上会显示“优抚”字样,普通门诊诊察费为0元。
4.叫号系统会将优抚对象就诊顺序提前,叫号显示屏也会在该优抚对象的姓名后标注“(优)”,如张*三(优)。
优抚对象首次开通权限后,再来院就诊无需携带优抚对象证明即可自动享受上述优待 。咨询电话:0512-62365800; 0512-62363800 ;0512-62363507。(作者: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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