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企业经营的基础,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已成为现实。健全信用修复制度是当事人申请解除惩戒措施、重塑信用的制度保障。信用修复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前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并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将信用修复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
为帮助市场主体重塑良好信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苏州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加强信用修复指导,提供信用修复“网上办”“邮寄办”途径,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宽松的监管环境。
案例一:昆山市市场监管局探索“信用承诺+容缺受理”信用修复模式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苏州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由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公司在税务开票中遇阻,临近月末,如果发票不能按时开具,将影响公司资金回流,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
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需要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方可申请信用修复。由于当时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工作人员被隔离在家,无法前往办理企业地址变更手续。了解情况后,昆山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信用承诺+容缺受理”信用修复模式,要求该公司负责人将相关申请和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工作邮箱,并书面出具信用承诺书,承诺在疫情结束后,第一时间办理地址变更手续,并告知违诺后果。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于当日结束疫情防控任务后,连夜线上审核相关材料,将该公司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及时为企业解除信用约束。经后续了解,该公司顺利从税务局开出发票,便于月底结账报账。同时按照承诺内容,及时办理地址变更手续,依法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案例二: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快速修复企业信用 企业重获招投标资格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某公司搬迁后未及时变更公司住所,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导致其在参加一家大型企业招标时,标书被驳回,如不能及时解除异常,则无法参与招标。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随即到黄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咨询、申请信用修复。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到原来该企业搬迁后营业执照已办理变更手续,却未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得知企业招标时间非常紧张,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企业经营地址和办公场所进行核查,辅导企业完成经营异常移出申请。两天后,该公司完成了信用修复,顺利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如期参加招标。
案例三: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不见面”修复信用 助股权转让顺利完成
江苏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因2020年度年报未报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因疫情原因经营遇到困难,需要转让股权并迁出到外地。股权受让人获悉该公司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情况后,流露出不愿意继续受让股权的情绪,公司负责人非常焦虑。
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详细向企业负责人介绍了列入异常的原因以及移出异常流程。同时,告知该企业还处于住所失联异常状态,待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后可申请移出。当时正值疫情期间,经办人在上海,为帮助企业便捷顺利修复信用,市场监管部门开通“邮寄办、不见面”信用修复渠道,通过QQ发送信用修复申请材料,详细告知操作步骤,线上收到材料后第一时间对申请人年报填报数据进行预审,在线指导申请人更正财务数据和认缴出资等资料,在收到邮寄材料次日就完成修复流程,比规定时间提前了四天,做到“零次跑、零见面”,企业后续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和办理变更登记未受影响。
案例四:太仓市市场监管局精准信用修复 助力企业诚信经营
苏州某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因多收取门禁卡工本费用,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公司参与小区物业招投标受到限制。
经了解,该企业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可以申请信用修复。鉴于该企业递交竞标材料截止日期在即,太仓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立刻辅导企业填写信用修复申请表,提交相关整改材料,并按照规定启动信用修复审核流程,最终仅用半个工作日就完成了对该处罚信息的信用修复,企业得以按时提交竞标材料。
案例五: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助企塑信 帮助企业保留荣誉申报资格
2021年10月20日,苏州高新区某食品生产企业因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受处罚公示影响,该企业在日常招投标竞标过程中受到很大限制,甚至还可能丧失市级精品食品安全工作站申报资格。
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可以申请信用修复。为帮助企业保留荣誉申报资格,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在距该处罚公示满一年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就提前着手指导企业准备材料,辅导企业提前完成申请表格、整改报告等。在满足修复条件后,迅速启动信用修复一条龙服务,将申请受理、情况核实、办案部门审核、修复决定等环节压缩在3天之内全部完成,最终于2022年10月24日帮助企业提前停止行政处罚公示,成功保留了该企业申报荣誉的资格。
案例六: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抢时办” 助力企业信用修复
张家港某实业有限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长期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被省市场监管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致使公司运营处处受阻。
经了解,该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已满一年,且未再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的情形。为尽快帮助企业恢复信用,减少损失,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赶至现场查验情况,并指导企业填写信用修复申请书等材料。经省市场监管局审核后,该公司顺利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案例七: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帮助企业信用修复 破解企业发展困局
常熟市某娱乐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歌舞娱乐活动的市场主体,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未申请移出,2021年被省市场监管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银行账户因此受到限制,不能正常使用,直接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针对企业遇到的情况,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启动省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修复“一站式”绿色通道,帮助企业现场梳理、分析问题,联系审计事务所共同核实公示信息,确保企业依法、有效、全面整改。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将企业修复材料寄往省局,企业顺利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恢复为正常状态,解除了信用限制,恢复正常经营活动。
案例八: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管局“零见面”办理跨省信用修复
浙江某企业是原注册在苏州市吴中区的一家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2022年4月被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该企业迁出到浙江省,向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管部门电话咨询信用修复事宜。
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管理工作由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考虑企业办事人员均已在浙江,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管局开通“邮寄办、不见面”信用修复,将申请表发至企业邮箱,并电话指导填写异常修复申请表、守信承诺书等资料,收到材料审核后,当日予以信用修复,并将移出异常决定书扫描件发给企业,及时电话通知对方,实现了“线上办、不见面、零次跑”。
案例九: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协助停止公示省外行政处罚信息 助力企业快速完成信用修复
苏州工业园区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因未履行法定进货查验义务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行政处罚。今年2月,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该企业咨询电话,反映该行政处罚已经履行完毕且已公示满一年。但因为这一条失信记录,其相关招投标机会与后续业务合作受到影响,希望能够信用修复,恢复正常经营。
经了解,该企业已从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获取《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得知企业招标时间非常紧张,考虑到省内外系统数据交互延迟性,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决定通过江苏省信用综合管理系统新上线的“协助省外部门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功能,省去信用修复信息同步到总局的时间,提升办件效率。在告知企业申请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的材料后,企业第二天就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罚款收据》《信用修复承诺书》等交至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仔细核查并确认无误后,即刻在省信用综合管理系统上发起办件审批,提前5天停止省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为进一步便利跨省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一方面充分研究并率先使用省信用综合管理系统“全流程网办”“协助停止省外部门行政处罚信息”等多个新功能,另一方面依然保留“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在线办等方式,鼓励市场主体线上提交申请材料,有效节约时间,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助力营商环境再提升。(作者:丁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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