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名单,苏州市被确定为
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这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64个城市(地区)中择优确定了10个城市(地区)开展建设,苏州市是10个城市之一。
下一步,苏州市将以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契机,在探索制度创新、强化风险防控,深化执法协作、优化监管模式,赋能产业发展等方面大胆尝试,突出打造“一网络一平台两机制一格局”,努力做到先行先试、示范引领。
打造“1+10+N”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网络。
在全国率先建成以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主体、县级市(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分中心为主干、镇(街道)以及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站为网格的全覆盖零距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
搭建一站式国际保护服务平台。 提供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和全球各国别的知识产权法制、政务和专业服务,首批上线30家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线上跨境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促进知识产权全球化创造、运用和保护。
升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升级强化市、县级市(区)、开发区联动推进,行政、司法、市场主体、各类组织与社会各界协同配合,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工作齐头并进的工作机制。
探索知识产权“数字+信用”监管新机制。 建设苏州市企业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为企业知识产权状况精准画像,用知识产权数据标定企业知识产权信用,建立专业服务机构数字信用档案和信用监管模型,探索知识产权治理新模式。
完善知识产权全面赋能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工作新格局。切实落实好四大产业创新集群建设方案和16个细分产业领域三年行动计划中的知识产权任务,不断创新知识产权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方法,助力苏州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集群。(作者:苏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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