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公布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江苏省南京、无锡、苏州、扬州4个设区市入选,数量为全国各省入选设区市最多。
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通知明确,按照“先建设后评审命名”的原则,各创建城市经过不少于3年的建设期,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后,将提请国务院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
作为全国首个将儿童优先发展纳入政府工作的城市,南京连续5年执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中国政府合作举办的“社区儿童保护体系与网络建设”项目。较早建立的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工作运行机制被《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进一步推广。
无锡明确提出“打造具有无锡特色、时代温度的儿童友好城市新样板”的工作目标,并将创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纳入市“十四五”规划、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苏州编制《苏州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战略规划(2021-2035年)》和《苏州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出台儿童友好社区、出行、学校、医院、场馆等5个重点领域建设指引。
扬州在全省率先开展新生儿出生“五证联办”、率先实现学科类培训机构全流程监管;实施了扬州航空馆、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等一批儿童友好项目。去年,扬州多部门联合印发了《扬州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在城市空间规划制定修订中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的儿童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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