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从严打击偷倒乱倒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引导全体市民争当“城市啄木鸟”,举报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等突出问题,苏州市城管局发布全市各地举报方式和相关事项。举报经查证属实,举报人可获得一定金额的现金奖励。
按照“合法举报、属地管理”“谁审核、谁奖励”的原则,苏州各区域举报时间和举报方式均有不同,详情可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苏州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会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情况。苏州城管部门鼓励市民积极发现建筑垃圾偷倒问题,及时提供建筑垃圾偷倒线索,通过全民参与的方式,从严打击偷倒乱倒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面貌。
受理方式:
(一)电话举报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二)来访举报
举报地点:张家港市各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奖励标准:基于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案件处理情况给予200元~3000元的奖励。
特殊案情、重大案情有突出贡献的可提高奖励金额,给予5000元~10000元的奖励。
时间期限:本次奖励举报制度有效期限为:2024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
1.12345便民服务热线;
2.常熟市城管执法大队(0512-52750931);
3.各镇、街道各自公布的举报电话。
(二)举报地点:
1.常熟市城管执法大队(阜湖路53号);
2.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详见链接)
奖励标准:基于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每起500元-3000元的奖励。
对于特殊案情、重大案情有突出贡献的提高奖励金额,给予举报人3000-10000元的奖励。
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12345;
(二)举报地点:太仓市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奖励标准:基于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200元-3000元的奖励。
时间期限:本次奖励举报制度有效期限为:2024年4月7日起至2026年4月6日。
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12345;
(二)举报地点: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核实流程及奖励标准:属地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核实举报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线索,举报内容属实的,奖励举报人200-5000元。其中,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但尚未达到处罚标准或无法立案的,奖励200元;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成功立案的,根据处罚金额不同奖励200-5000元,具体奖励金额由区渣土办负责审核确定;线索不符合受理情况,由属地综合执法部门查证后进行解释说明。
时间期限:本奖励办法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12345或各镇(街道)电话
(二)举报地点: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详见链接)
奖励标准: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处罚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额奖励。
举报激励适用期: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12345
(二)举报地点:相城区各镇(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奖励标准:基于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200元的奖励。
特殊案情、重大案情有突出贡献的可提高奖励金额,由相城区城市管理局组织会商决策,一事一议。
本次奖励举报有效期限为: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12345或各街道公布的举报电话
(二)举报地点:姑苏区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详见链接)
奖励标准:基于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每起500元-2000元的奖励。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但尚未达到处罚标准或因证据不足等未予处罚的,每宗奖励50元。
本次奖励举报有效期限为: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12345等投诉举报电话
(二)举报地点:各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详见链接)
奖励标准:基于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500元的奖励。
特殊案情、重大案情有突出贡献的可提高奖励金额,由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会商决策,一事一议。
本举报奖励办法有效期限为: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
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12345等投诉举报电话
(二)举报地点:各镇、街道综合执法部门。
奖励标准:基于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500元的奖励。
对特殊案情、重大案情有突出贡献的可提高奖励金额,由属地政府组织会商决策,一事一议。
本举报奖励办法有效期限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苏报融媒记者 璩介力 通讯员 戴超 胡奕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