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一直是广大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火灾等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源头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安全,近日,苏州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姑苏区:全面排查,提升检查精准度
姑苏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年初检查计划和上年销售单位明细台账,组织各分局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逐一上门排查,摸清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的基本情况、购进渠道、对外销售数据等,并及时对销售单位明细台账进行更新,做到底册清晰、数据完整。截至目前,姑苏区市场监管局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35人次,排摸市场经营主体517家,开展行政指导和约谈13次,立案查处7起,已结案5起。
姑苏区市场监管局把质监条线执法人员和办案条线执法人员编排组队,集中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锁定检查目标、把握检查要点,发挥质监条线执法人员日常监管巡查经验丰富和办案执法人员挖掘案源敏锐度强的优势,质监条线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办案条线执法人员及时固定证据,在检查中统一行动、科学分工、形成合力。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是否有进货凭证,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有CCC认证证书,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书信息是否有效、一致(整车编码应由15位全数字组成);查看车辆一致性证书与车辆信息是否一致,查看车辆体型是否明显偏大、超重,查看是否有脚踏骑行能力,实地测量鞍座尺寸长度是否大于350mm等。
此外,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发放了电动自行车行政指导提示书,要求商家严格按照规定销售,严禁非法改装、拼装、组装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
吴江区:以案为鉴,消除安全隐患
近日,吴江区市场监管局在汾湖辖区组织开展了非标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执法人员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拉网式摸排,力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在摸排过程中发现的涉嫌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予以查处。
“你店里销售的这款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经过测量达到了52cm,后车轮上的衣架形状和合格证图例不符。”在对某品牌电动自行车专卖店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了店内销售的一辆电动自行车与合格证上图例不一致,属于非标电动自行车。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对上述行为进行立案。
“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销售。在进货时,要仔细核对合格证上的信息是否和实车相符……”执法人员在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的同时向店主宣传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
关于电动自行车,你需要知道,什么是非标电动自行车?
非标电动自行车是指未按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为“新国标”)执行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对电动自行车技术要求作了较大调整,并于2019年4月15日起开始执行。
“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重量应小于或等于55kg;同时对外形尺寸作出了规定,明确了鞍座长度不超过350mm,前、后轮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mm,防止车辆超长、超宽,同时避免电动自行车搭载成年人造成安全隐患。
下一步,苏州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的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者:苏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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