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对全国消协组织系统160个单位和220名个人进行表彰。其中,苏州市消保委被授予“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太仓市消保委周雁同志被授予“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此次表彰是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促进全国消协组织全面高效履职尽责,激励全国消协组织工作人员奋发有为工作,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两年来,苏州市消保委在苏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的领导部署下,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积极探索“苏式”消费环境建设的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聚力打造“诚信苏州 消费吴优”时代品牌,不断筑牢放心消费环境根基。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在中消协百城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取得第一。
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探索消费维权新机制
苏州市消保委聚合消费维权协作力量,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织密消费维权服务网络,不断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消费争议和解工作机制,助力苏州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创新建立“社区消费维权多功能驿站”,形成事前消费教育与事后消费维权全链条式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升级完善“苏州智慧315”消费维权综合平台,持续拓展线下调解、公益律师服务、异地视频调解等多元化处置方式;在“苏周到App”开通消费争议“吴优和解”功能,打造消费者、商家、各行政部门协同共治的“一键通”消费争议和解平台;联合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关于联动化解重大民生类消费纠纷工作的意见》;联合市中院制定《消费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一院一品牌”创建方案》《关于消费纠纷联动化解“推动品牌升级,共促消费公平”活动的实施方案》,推动各级消保委与同级法院加强协调配合;持续推进“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强化环太湖毗邻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体化合作,加大城际间消费辐射和维权合作力度。
截至目前,全市建成企业监督站780个、行业监督站27个、消费风险预警监测点75个。
强化示范引领效应,培育消费教育新模式
苏州市消保委切实加大教育引导和维权宣传力度,注重对消费市场的积极影响和正面引导,落实消费领域经营主体的社会责任,培育消费者的健康时尚消费理念,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
积极培育建设消费教育示范基地,以点带面强化消费宣传、消费促进和示范引领效应,建成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省级12家、市级25家;围绕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消费教育“五进”活动;充分运用“苏州智慧315”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发挥媒体矩阵效应,及时发布各类消费提示警示和案例信息200余篇,开展系列消费调查、知识竞答、社会评议等消费者互动活动20余次,“苏州智慧315”微信公众号多次位列全国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公众号前三,其中,发布的《答题赢红包丨“科学认知 理性消费”苏州市消保委邀您参与线上答题》,斩获当月全国城市级微信文章最高阅读数。
打造“吴优”消费新品牌,不断延伸服务内涵
两年来,苏州市消保委持续全域推进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完善商家准入机制,优化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布点,丰富“吴优”消费内涵外延。
成立“沪苏同城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示范企业联盟”和苏州市“厂商一体化无理由退货企业诚信经营联盟”,推动“满意消费长三角”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沪苏两地53个品牌所属3978家门店加入。在全国首个将数字人民币应用于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服务领域,创新推出“吴优数购”,加入商户已达3.2万家;推出“吴优数贷”,联合试点银行为诚信经营的无理由退货商户提供数字人民币贷款;推出“吴优数险”,减轻商户无理由退货服务成本;推出“吴优数旅”,为推进农文旅和数字人民币融合发展注入新内涵。
截至目前,苏州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商户已超10.8万家,已建立无理由退货商圈91个,设立服务站点119个,寄存点87个,累计受理消费者无理由退货诉求超14万件,折合金额6500余万元。
2024年,苏州市消保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履行法定职责,以积极争创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为目标,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推动苏州消费者满意度的持续提升,为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作者:吴湘、吴采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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