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发布会,解读了《苏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优化环境管理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系列举措。
据介绍,近期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结合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情况,对现有政策进行了梳理,对储备的政策进行了研究,按照“惠企、便企,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的总体思路,收集各类意见建议形成的系列举措。这些措施分为“深化环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 “强化排污总量指标保障服务”“优化环境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等5个部分23项。如在“深化环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方面,包括5项措施,一是加强规划环评引领作用,通过环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实现项目审批时限缩短至1日;二是创新开展“两证联办”,在苏州工业园区、吴江区对固定污染源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两套手续集成融合,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一套材料、同步审批、一次办结”的管理新模式;三是实施同类项目打捆审批,单个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评审批;四是做优做宽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加快重大项目环评审批速度;五是优化排污许可管理,实现部分项目审批时限缩短,打捆审批。
今年8月,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苏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主要围绕优化产业、能源、交通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多污染物减排,加强机制建设、能力建设,健全标准规范体系,落实各方责任等九大方面进一步细化分解共计56项工作任务。比如,优化产业结构将重点围绕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产业集群低碳改造与综合整治、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等方面推动结构优化调整,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将抓住煤炭消费总量、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等重点关键环节,源头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和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
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强化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扬尘源等污染精细化管理,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其中,涉及公众相关的内容举措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和恶臭扰民问题;推广使用餐饮油烟“码上洗”,着力解决油烟净化设施清洗不及时、油烟异味扰民等问题。二是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做到工地不逸尘,道路不起尘,鼓励推广使用新能源渣土运输车辆。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加强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烟花爆竹禁放,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存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点;加大烟花爆竹禁放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燃放行为。四是实施全民行动,完善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据悉,根据上述《方案》,到2025年,苏州全市PM2.5浓度稳定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完成省下达的减排目标。(吴采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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